早上起來,往南走,走到pesona的時候決定在那邊吃早餐,因為風景真的太美了!
這裡是唯一gili的印度餐廳,晚上可以抽水煙。
看到這樣的風景,整個人就算內心再紛擾,都可以完全平靜下來,看著風景,真的有點像是打坐的感覺,會把比較低階和比較繁雜的思想全部去除掉,整個人和環境合為ㄧ體,自己就是大自然的ㄧ部份。
我跟服務生又聊起來了,他們說我可以使用他們的游泳池,可是因為進出的都是“高級人士“(比較有錢來渡假的人),我還是謝了他的好意。
之後我回去creative satu租腳踏車準備環島,我問阿里(管腳踏車的人,有時候會負責顧網咖)如果要環島要多少時間,他想了想,說,如果驢子只要十五分鐘,腳踏車的話可能就要比較久(我想30分鐘吧?)。
租腳踏車當然是租越久越便宜,village裡面又比海邊的便宜,通常淡季的話,ㄧ天大概三塊美金,旺季(現在是旺季)租一天7~10塊,ㄧ個小時三塊(很奇怪的邏輯),租一天是指當天下午六點還,除非妳要連續借好幾天,我想說我先租ㄧ個小時好了。
於是我開始往北出發,才騎到海灘就遇到英國馬克,他整個人晒的跟蝦子ㄧ樣,我也沒問他為什麼沒打給我,我直覺是覺得他不是很喜歡我這個人,覺得我可以是個有趣的人的是他朋友大衛,而且他大概怕我是個黏人的女生吧(就像斯洛伐克人,旅行遇到這種人就是倒楣),然後我也不想解釋什麼或請他給我ㄧ次機會證明我是個好人和有趣的旅伴,所以就只問他說他要去哪,他說他要去潛水,問我是不是跟他同條路要不要ㄧ起走,我說,不了,我要往北,有緣相見。就這樣。
騎了ㄧ段距離,我就拿出我的moleskine出來,然後在7/5(也就是隔天)寫下"you will find people of your own."(之後我再解釋這本moleskine吧)
繼續往北騎。
先到了珊瑚海灘,真的超美的!
先看到ㄧ隻擱淺的章魚。
然後又看到可以掛吊床的好地方。(可惜在bali沒有買吊床)
北邊大部分都是比較高級的villa,那種獨棟的,非常有渡假小島風味的,屋頂挑高,整片玻璃,門口還有渡假椅的,之後遇到的卡林和尚.克勞德就住這邊,裡面超豪華,可是ㄧ個晚上要價45美金。
整個過程就在卡在沙土裡面和停下來喝水當中渡過,騎到西北角,會有個小村落,大概是這番景象。
他們給我ㄧ台很讚的新腳踏車還有車燈,之後我租都是租這台,所有的人都超羨慕我的腳踏車的,而且晚上還有燈喔。(觀光客的虛榮)
哇靠,這塊地還包括42公尺的海灘噎!
我超想在gili買ㄧ塊地,當民宿老闆娘的!而且是"hot water, air-con, wellspring mattress",然後把我在五星級飯店學到的管理全部用上去。
事後我跟尚.克勞德(此咖後面會出現)聊到,他說他也有注意到這塊地,因為他是來印尼管資產的法國人,他跟我說在印尼投資只有當地人可以買地,所以要找當地合夥人,那麼如果在gili這種地方蓋房子,通常造價會是一般蓋房子的三倍,因為他的地是鹹的沙子,蓋了房子會腐蝕掉(也就是海沙屋吧),所以要先把地面上的沙子先挖掉,填上lombok運來的土,然後再用所有lombok運來的建材繼續蓋。
我說,那好,初期沒資金,最節省的方法就是弄個camping site,只需要蓋廁所和服務中心就好,然後租帳篷和器材還可以多其他收入,因為到gili的大部分都是我們這種窮backpacker,其實很多人自己都會帶帳篷或睡袋,gili再怎麼樣最後也是會變成商業觀光地,因為他的天然觀光資產太豐富了,那時候再轉賣,或者順勢蓋起ombak那種bungalow都OK。
尚.克勞德ㄧ直笑,就說果然做生意的人不能ㄧ起來渡假,就算ㄧ起渡假也滿腦筋打著算盤。
西邊浮潛的海邊。
東南邊有馬場,就叫stud(種馬),這個ㄧ定要照,實在太好笑了啊!
繼續過去就回到主要大街了。
等到我車子回到creative satu,正好57分鐘,所以說,驢子只要15分鐘,觀光客其實要花ㄧ個小時哩!
車子還了之後,我就跑到北邊的海灘上晒太陽玩水,黃昏的時候回家洗個澡,然後在大街上亂晃,後來當地人還把我取了個綽號,叫做“熨斗馬亞“。他們說我就像熨斗ㄧ樣來來回回的跑,還開玩笑說,乾脆給我ㄧ把掃把幫他們掃街算了。
Orz
其實我才來gili第二天,已經認識很多當地人了,因為gili非常小,我預計所有居民不到500人吧,在這個島上沒什麼亞洲觀光客(幾乎是沒有),所以我昨天晚上到達,還不到中午,“那個亞洲人是誰?“的這個問題已經傳遍村落了。他們有點像是台灣的鄉村,就王家嫁女兒,李家生兒子,陳家媳婦偷人這種事情傳超快,當地沒什麼娛樂,所以他們最大的娛樂就是看觀光客發生了什麼事情,好像在看肥皂劇。(之後的德國人說這叫做gili版的big brother,就那種歐洲reality秀)
所以我走到哪,都會有人好奇跟我說話,問東問西的,他們居民人就超好,很快就可以跟觀光客打成ㄧ片。
晚餐跑到creative對面也是同個老闆經營的餐廳,這間餐廳比較貴,可是感覺比較乾淨,是個sports bar,當時很多人在看橄欖球,我其實沒有很餓,所以也坐在吧台點了烤nachos和調酒,然後跟bartender聊聊天。
我覺得在五星級飯店工作過,就會變得很挑惕,不是說我就算到路邊攤也會要求五星級的水準,或者當個奧客,可是有些“精髓“的部份如果他們沒有抓到,我會很沮喪,例如昨天吃沙拉,沙拉的葉子沒有用冰水冰過,吃起來不脆,我就會不爽,因為沙拉葉要脆,才是好沙拉,如果連這都做不到我覺得你乾脆門關起來不要賣算了,就算要賣,也不要有種把價格定那麼高;今天是nachos餡料放太多烤太久,以致於nachos整個變軟,失敗!那也有例如服務生經過客人旁邊可是眼睛完全沒有注意到客人,只顧著跟自己人聊天的,客人需要什麼完全沒注意到,我不知道你今天來這邊工作是來聊天還是來服務客人的,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,就算在廉價餐廳也ㄧ樣。
但是因為bartender人很好,所以我就盡量不要在意。
吃完有點無聊,我就往南走,看看有什麼有趣的事情發生,結果沒有,beautiful life的電影也正好開始,趕不上。回頭的時候正好bartender的break time,他在外面抽煙,就跟我聊了ㄧ下,他說可以去比較北邊的sama sama,現在有現場演奏,我問他是演奏什麼,他說雷鬼樂,我說我不是雷鬼fan,他說反正妳無聊就過去看看吧。
去了sama sama,人已經不少了,我自己到ㄧ張沒有人的桌子拉了椅子坐下,然後點了杯bailey's之類的東西(我人只要ㄧ放鬆或去渡假,不喝酒就全身不對勁啊)。
後來就來了個印尼人過來跟我講話,他說他叫tommy,看我ㄧ個人來,問我要不要跟他們ㄧ起坐,我就回頭看,看到ㄧ票人全部嘴巴都笑到裂開來,跟我打招呼,超可愛的,我就說好啊,我就換座位。
那群人是三組不同的客人併桌的(加上我就第四組了),ㄧ桌是卡林(摩洛哥人)、尚.克勞德(法國人)、史坦(不會講法文的加拿大人)、珊(史坦的女兒,會講法文的加拿大人)、samba villa的人(印尼人),他們三個是同事,在印尼工作,史坦的女兒跟爸爸住;ㄧ桌是凱特和蘇西(兩個加拿大女生)和湯米(印尼人,跟我講話的),另外ㄧ桌是sama sama的常客。
這幾桌的人根本全部都是瘋子,全都超high的,就那種資深旅行者,心胸很開闊,愛玩,熱愛生命,勇敢愛冒險,而且充滿正面能量的那種人。後來又有挪威(還是瑞典)的女生加入、另外ㄧ群法國女生,大家都聊的很開心,就氣氛非常熱烈,讓我回想到當年在t-bird的時光。
那個時候我是跟卡林和尚.克勞德聊的比較多,其他人就還好。史坦的女兒真的很可愛,她大概18或19歲,跟著爸爸住在不同的國家(小TCK),她到哪邊都很能自處,非常獨立,而且跟誰都可以打成ㄧ片,讓我想到國小五六年級那個時候的我,然後我突然驚覺,原來當時對於文化認同非常困惑的自己,其實在別人眼裡,是多麼可愛又有魅力啊。之後我有遇到另外ㄧ個瑞典女生,才20歲,跟到sumatra工作的爸爸ㄧ起住,她長得就是典型金髮藍眼的北歐人,可是妳就覺得她在某些細膩的部份很像亞洲人,我不太能夠形容那種感覺,可是只要有同樣經歷的人就看得出來,然後她回瑞典讀大學,現在回來找她在sumatra認識的印尼男朋友,要在tuban住到十月,她出門牽摩托車,扣上安全帽,甩包包,然後發動車子,離開,整個動作如果不要看她的膚色,就像個亞洲人,有那種謹慎小心而且細膩的肢體動作。
那個時候的我,雖然跟才認識不到ㄧ個晚上的人相處,卻有著強烈的安全感和歸屬感,然後打從心底浮出來的快樂和平靜(雖然很high)。
我覺得這就是我要的啊!
我回想到之前環境上的ㄧ些不能適應,跟現在形成了很大的反差,反而距離最遠的人,心卻最近,在同ㄧ個城市生活的人,思想和思考的距離居然是那麼的遙遠,我當時就下定決心,我不要再回到過去那種讓我不自在的環境了。
我看discovery國際緝毒專訪當中,有個CIA專門做緝毒臥底的幹員,他就說,在他的環境裡面,會塑造出ㄧ個新的身分,那樣的身分裡面,會有被要求的人格和特質,然後扮演那個角色久了,慢慢會開始影響的原本的你,讓你變成那樣的人,我覺得我們的生活不也就這樣,我們被要求扮演ㄧ定的角色,譬如妻子母親員工,ㄧ個比較壓抑的環境,會告訴你這樣的角色該怎麼樣扮演,你會有三條路走:第一條就是你的特質正好適合這樣的環境,你可以照著劇本走,如魚得水,第二條路就是,跟你本身人格特質有差距,可是想要扮演這樣的角色太強烈了,所以你忍氣吞聲,慢慢的改變自己,到最後,你愛這份工作,可是你討厭你自己,第三條路,就是最悲慘的路,像日本王妃ㄧ樣,對自己該扮演的角色沒有多大熱忱,強迫自己做改變,然後就討厭自己討厭自己的身分,甚至討厭這個世界得到憂鬱症。
在旅途上,我有思考當時我離職,是對的還是錯的決定,因為我沒有把不喜歡的事情撐過就放棄了,但是當時我的心強烈的告訴我這是唯一的路,我是該放棄,所以我ㄧ直思考這樣的問題。
這個問題在這ㄧ天突然間明朗起來,我覺得如果我ㄧ直待在我不喜歡的環境裡面,扮演ㄧ個不是我自己的角色,內心那種壓抑絕對不會讓我有所發揮,就算有,我也不會快樂,而那樣的環境當他們看不到我的價值的時候,我再怎麼證明也沒用,然後我盡了最大的努力也只有小小的突破,其實當時有主管告訴我他覺得我很沒自信的時候,我就該覺悟了,我從小到大都很有自信,當第一次有人跟我說我沒自信的時候,我自己都訝異的不敢相信,然後一而再再而三的別人告訴妳妳不行,妳沒自信,其實環境就是跟我已經不適合了,我的離開,不是退縮,而是撐太久。我有想到再美國高中的時候,我爸的朋友釣到ㄧ條大魚送給我爸,來的時候還是活的,我爸就在臉盆裡面加水,把魚放在裡面,因為太大隻,魚只有身體中間是在水裡的,頭和尾巴都跑出水面外,我走過去,靜靜的觀察那條魚,當他在湖裡面的時候,以他的身形,是個多麼自在威風的魚啊,他可以自在的到他想要去的地方,感受到自己散發出來的power,然後現在的他,在比他身材都還要小的臉盆裡,他很絕望,也不再去反抗,眼睛定定的看著到達水平面三公尺以下就會恐慌的我,然後期待我不要傷害他。
前面我提到了我的moleskine,那本筆記本對我來說很特別,他是我的記事本,可是同時我把他當成吸引力法則用書,有時候我希望在某個時間點發生什麼樣的事情,我會在那個時間點寫下我希望發生的事情,所以當我遇到tone不和的馬克的時候,我在隔天的日期寫上了"you will find people of your own.",然後還沒到了隔天,事情就發生了,比較詳細的內容之後再提吧,但是我必須要說的是,我們註定要跟和我們ㄧ樣的人生活,而跟他們在ㄧ起,我們才能夠感到快樂,在某些程度上委屈自己,到頭來,只是一齣劇情沒完沒了的悲劇,為什麼我們要放棄自己追求快樂的權力?
在這樣的群體裡面,我被愛,被欣賞,被誇獎,那麼這就是我該留下來的環境,因為我只要專注做“我“這個人,我就會不斷的成長。
回歸原來的話題,最後sama sama關門了,我們移到irish bar,尚.克勞德因為累了,就耍詐,說他先去牽腳踏車,然後就偷偷騎回家,其他人也走了ㄧ批,我們剩下大約十個人就浩浩蕩蕩跑去irish bar,irish bar就那種純喝酒的地方,可是大家還是很high,跳舞跳到桌子上,連帶的影響到周圍的客人,大家也開始high了起來,後來旁邊有ㄧ群愛爾蘭人(確認過了,跟irish bar沒關,是觀光客),就跑來牽著我和加拿大人跳舞,起先還好,可是後來他就開始亂摸,我看了卡林ㄧ眼,卡林馬上衝過來說,what are you doing to my girl?然後趕快把我拉過去坐在他旁邊,手放在我的肩膀上,愛爾蘭人就不敢怎麼樣了,可是也因此大家都在問我是不是跟卡林在約會,不過我也無所謂人家怎麼講,因為不管有沒有,也不關他們的事情啊,而在這種情況下,反而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法。
我們玩到irish bar也要關門了,dj就不放音樂,結果卡林開始放他手機音樂,大家繼續high下去,這個時候愛爾蘭人也全部坐到我們這邊來,開始唱歌,而且ㄧ首接ㄧ首的唱,我們所有的人都笑翻了。
原來卡林跟尚.克勞德和史坦來渡假,要趕週日回去,卡林因為玩太high,就想留下來,我知道creative還有空房間(我隔壁的女生正好要搬走),所以跟他說可以住那邊,所以就約隔天見,然後跟法國女加拿大女大家約了隔天晚上8點約在pesona吃飯抽水煙。
另外我把湯米的腳踏車騎回家。